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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出美国的忧伤 (二) - [文化&艺术]
2009-07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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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美国人》可以说是美国一九六零年代性革命和民权运动的一个预示。当这一切真的发生了,弗兰克被所有的艺术家交口称赞,好像以前说过的关于他的坏话都被忘得一干二净。他成了个天才。而当评论家们拿着放大镜分析他的照片、诠释每个场景和人物的重要性和历史性的时候,他往往无法回答他们关于某个细节的提问。《美国人》中的照片似有亲密的感觉,但同时也具有某种冷漠的特质。弗兰克说他总在不停地赶路,“没有时间,没有时间。我没有时间。”他回忆到,他总是拍完就走人,几乎从没有和照片中的人物做过任何交流,甚少知道一些场合的背景。
在弗兰克“杀入”摄影界以前,摄影的视觉倾向总是直接的,横竖分明。照片中的人物总是明显的,你也总能明白一张照片的意思。但弗兰克改变了角度,把粗颗粒变成了优点,光线不足变成了优势。他的图片乱糟糟的,你搞不清楚该怎么去感受,也吃不准该把视线聚焦在什么东西或什么人上。我很喜欢的一位美国女作家珍妮特·迈尔康姆(Janet Malcolm)把弗兰克称之为“新摄影艺术中的莫奈”,她同时也说过,弗兰克是一个“被高估了的社会评论家和被低估了的摄影革新者”。
2009年的今天,艺术界认为他的《美国人》仍旧像五十年前那样具有震撼力,甚至把他的《美国人》评价为“二战后最重要的摄影单本”。《纽约时报》则评论“在过去半个世纪以来,罗伯特·弗兰克对摄影的重要影响无人能比”。且不说这些论调是否有点过头,但的确没人会想到,仅凭一些模糊的快照,就能赚上几百万美金。快照谁都会拍,那么是不是只要有足够的运气,谁都能出名呢?
弗兰克自己也有点心烦意乱。“现在太多图像,太多照相机了。”他曾经对人抱怨,“好像所有的行为都是有意义的,其实没什么东西是那么特别的。这只是生活罢了。如果所有的瞬间都被记录,那么没什么是美丽的,也许摄影也不再是艺术了。也许它从来就不是。”
弗兰克的父亲就是个摄影爱好者,一个成功的商人;母亲则来自巴塞尔的富裕家庭。当排行老二的弗兰克开始对摄影产生兴趣之后,他的父亲曾经对他说,“摄影师?我就是个摄影师。但是你得做生意才能谋生啊。”但弗兰克后来选择了只当摄影师,而不涉足任何其他生意。“我父亲,”他在讲座中回忆到,“他喜欢过好日子。他能拍好照片。”
事实上他的父亲是个想当室内设计师,却成了个收音机销售员的失意者。作为一个德国犹太人,一战后他移居瑞士,娶了个并不爱的富家小姐。弗兰克于1924年出生于苏黎世,瑞士生活中最令他喜爱的是童子军、滑雪和爬山。后来,摄影成了他精神上的避难所,二战一结束,他就骑着摩托车逃到了巴黎,最终落足于纽约。
“我移居美国后,从此快乐无比。”观众对此宣言又一次哄堂大笑,但从他那半开玩笑的语气中,你可以听出他口出此言确有真意。欧洲犹太人的价值观和他的家族包袱都被他抛掷一边,取而代之的,是全身心地融入“美国文化”和“美国生活”,瑞士对他来说,“太小了”。曾经骂他仇视美国的人是完全不了解他的。“我爱美国,我已经完全成为一个美国人了。”他这样说过。
“《时尚芭莎》(Harper's Bazaar)给我一些东西让我拍,一张照片25美金,这在当时是很好的报酬。”他说,“日子很好过。”
但是一个月后弗兰克就辞职去了秘鲁,因为他受不了《时尚芭莎》要求他带黑领带。但纽约的确给了他“好日子”,“比我想象的要好得多。那些艺术家教会我很多东西,我不过是个小镇男孩,我连同性恋是什么都不知道。”
早在苏黎世的时候,弗兰克就看沃利斯·贝瑞(Wallace Beery)的美国电影,到了美国后,他读大量美国作家的书,来熟悉了解这个国家,甚至包括棒球规则。金斯伯格和凯鲁克亚影响了他,鲍勃·迪伦影响了他,“本质上,一个美国人是个自由的人,”他曾说,“没有历史。任何事情有可能。”但弗兰克自己承认,他并不拥有“垮掉的一代”那样的自由,他无法追随那种生活方式,因为他有家庭和孩子,有责任和现实。
他的确是个务实、机灵,且努力的人。在我看来,这似乎和他的犹太血统很有关系,但这完全可能只是我的个人偏见。他在讲座中被一再追问,当年他主动把自己介绍给一些颇具影响力的人物,究竟从这些关系中获取到了什么,“让他们写推荐信呀,”他毫不犹豫地在观众的笑声中回答,“他们帮我搞到了古根海姆奖金。大家都想要,但不可能凭空发生,你得推动它,得……”,“利用制度。”格林诺女士帮他完成了犹疑的下半句话,然后开始念一封他曾写给摄影大师比尔·布莱特(Bill Brandt)的信,连他自己都有点尴尬地说,“哇,这写得可真漂亮”,稍作停顿,他又说,“我当时很想见他,就买了花和我的第一任妻子去看他,但我现在一点儿也不记得他说了什么。”观众又笑,他自我解嘲地说,“我们还是不要谈那个了,但他和其他一些摄影大师的确是对我有影响的。”
《美国人》终于令他成名后,弗兰克却跑去拍电影了,拍了很多实验电影。他的第一部电影《拉动我的雏菊》(Pull My Daisy, 1959),被认为是美国新电影的开始,一部相当重要的前卫电影,由凯鲁雅克旁白。而他最有名的一部片子却很少有人看过,《杂种布鲁斯》(Cocksucker Blues)是1972年跟拍滚石乐队巡演的一部摇滚纪录片,充斥了性、毒品等疯狂镜头,乐队的出格行为全部记录在案,最后乐队不得不通过法律程序禁止该片进行商业公映。“我完全没有头绪。后来我甚至都搞不清楚机器里到底有没有胶卷,我也不在乎究竟能否拍成片子。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雇了我吧,他们喜欢事情失控。”弗兰克在回忆这部电影的拍摄过程时,说他自己当时也被可卡因搞得晕头转向。
但最终,他又回到了摄影。“可能电影没有给予我觉得应该有的那种认知吧。”弗兰克对此这样回答。迄今为止,他拍了25部电影,远远超过他所出的十几本书的数量,但人们始终还是把他当作《美国人》的作者弗兰克。他不愿意重复自己,所以跑去尝试全新的东西,但他似乎没能超越自己,这对他是一种相当的困扰,这种困扰可以在他后期的电影和摄影作品中明显地看到,《美国人》的照片时不时地作为道具或背景出现在其中,被扔掷、被捆绑、被悬挂、被破坏。
事实上,在他后期的艺术追求过程中,我们看到很多绝望和愤怒,甚至惨不忍睹。在一九七零至八零年代中的宝丽来相片上,他乱涂乱写,又刮又擦的,好像他要彻底毁坏艺术。那段时间的东西,给人又冷又硬,不寒而栗的感觉,但也颇为真实。真实,始终是弗兰克强调的东西。当别人问他作品意义,为什么要这样那样拍的时候,他常常会说,当时就是这样的情形,这个人就是这么坐着的,那个人就是那么躺着的,就是这么回事儿。他同时也说过“真实并不存在”这一类话,并引用美国女作家弗莱娜莉·奥康纳(Flannery O’Connor)之语:“真实背后没有真实。”这让我想起我和朋友们常常会讨论的话题——新闻记者作为一个人,不可避免地带有本身的立场和偏见。在拍摄《美国人》的旅途上,弗兰克自己也说自己像是个记者,虽然他并没有采访任何人,但他总是说,一路上的所见所闻令他“惊讶”,而他的镜头所取,正是反映了他的“内心感受”。至于观众在看这些照片的时候,感受到了什么,是否和他感同身受,对他来说,可能并不是最重要的。这就像作家的小说,未必会获得所有读者的共鸣一样。
美国国家美术馆礼堂讲台上的弗兰克,在柔和的晕黄灯光下,看上去和听上去都很柔和。不同于其他采访中的形象,他几乎没有说任何过头的话,毕竟这是在一个如此正式和主流的环境中,一个面对大众时时需要讲究“政治正确”的场景里。仍旧处于工作状态的他,看得出还有相当清晰的思辨和睿智,并且没有任何敷衍或做作的词藻。面对一些显然有点“拔高”的问题,他常常话锋一转,轻轻带过,既不给自己机会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,也没有给策展人半点难堪。
远远地,我依稀看见他满脸的皱纹和下垂的眼眉,甚至嘴角。他站起来和大家告别,胖胖的身形有点像个可爱的毛毛熊,想让人上前去抱抱,就像自家爷爷给孙辈们的感觉一样。但弗兰克没有孙辈,也不可能有孙辈了。他的大女儿安德鲁亚21岁时死于危地马拉的一架小型飞机失事,而他的儿子帕博罗受不了多年药物上瘾症和精神不稳定的折磨,于1994年自杀。
“我过着好日子,”他平静地对礼堂里所有的人说,“我有个好妻子,我有好的回忆。”稍做停顿后,他接着说,“我尽量记住好的回忆。因为我父亲就一直拍好的回忆。”
原文刊登于《财经·视觉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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